园林规划
应根据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确定全市按人口平均的各级公共绿地面积定额,主要公共绿地的位置以及各类防护绿地的分布,不同道路的绿化标准,全市园林绿地的整体联系,城市分区和居住小区范围内一切公共绿地的具体位置、范围和面积,每一较大园林绿地内部绿化地块等的面积和范围,以及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包括风景资源的保护、修整和利用途径,保护植被及保持生态平衡的措施,旅游服务的有关设施,治理环境污染的措施等。规划时要求合理利用园林建设用地的原有条件,把效益要求同地形、地貌、地上物、水源和附近景观恰当地结合起来。
园林设计
按设计的程序,通常分为总体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
总体设计 根据建园目的,综合运用美学、自然科学和经济学原理,对园林的形式和主要分区、主要景观内容,以及与城市其他部分的联系,园林建筑及山石、水体等工程的规模、道路、桥梁和园林植物的布局等所作的总体设计。用图纸表示,并附以文字说明,用以指导下一步的具体设计。
单项工程设计 根据总体设计分别对园林中的地形、道路、叠山、理水、植物配置、各项建筑、基础设施等工程所进行的单项设计。其中又分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初步设计的任务在于通过形象思维创造一定的形式以体现改善环境、满足游憩需要和园林艺术等方面的要求。技术设计的任务在于确定解决各项工程建设所用的具体材料和技术手段,作为施工的依据。由于植物是构成园林的主要材料,园林效益在很大程度上靠植物材料实现,设计时对植物生存的环境条件要给以充分的满足。在城市中建园时往往需要采取更换或敷设地下排水系统、采用透水透气的地面铺装材料、严格按照各个地段的小气候特点安排植物种类等技术措施。植物的配置须符合植物的生态习性及其在天然群落中组成结构的规律。园林建筑物的结构和园林设施的内容等常随植物栽培技术和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
设计手法 在园林设计中充分利用客观条件和运用造型艺术以发挥园林的美学效果,称为设计手法或技巧。例如通过借景、透景线并采用分隔、迂回、层次、俯瞰、仰望等手法扩大空间感觉,应用曲折与节奏,变化与统一以及体形、色彩、明暗、虚实等方面的对比与平衡规律,以提高人们赏景时的美感等。设计中在主要植物材料的选用及其配置、建筑的形式、造景的题材内容以及构图或图案形式等方面对某些传统特点的沿袭运用,是形成园林建设的民族特色或地方风格的重要因素。